浙江传媒学院 2018 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初试合格线
专业 |
合格线 |
76.5 |
|
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 |
82.5 |
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 |
76.5 |
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 |
79.5 |
摄影 |
79.5 |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 |
81 |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 |
72 |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 |
69 |
广播电视编导 |
84 |
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 |
87 |
录音艺术 |
63 |
初试结果合格的考生,点击“复试交费”进行复试网上报名、缴费手续。因本次各专业复试均采用面试的形式,建议考生尽快报名缴费,合理选择考试时间。
申请复试破格
申请复试破格的考生于2018年2月4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将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我校招生办,所提交的证明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核验,并将审核结果公示在学校招生网。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月22日或23日向我校招生办提交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学校将进行复试破格的资格复核,复核通过的可参加复试,逾期无效。如发现考生提供的证明及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现象,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将违纪舞弊情况上报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办(考试院),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温馨提示
1:复试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杭州考点“2018年本科播音、电编、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等各专业招生复试”:
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18年2月2日—10日;
打印复试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23日。
进入复试的各位考生,请密切注意时间节点,千万不要错过!
2:申请破格条件
1.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及各专业方向的考生,高中阶段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若初试后未取得复试资格,可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证明,经我校审核确认后可进入复试:
(1)播音主持类(专业)省统考(联考)成绩全省前十;
(2)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达到一级甲等;
(3)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
(4)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
(5)获得省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2.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及各专业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各专业方向、录音艺术专业的考生,高中阶段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若初试后未取得复试资格,可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证明,经我校审核确认后可进入复试:
(1)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
(2)“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
(3)“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
(4)北大培文杯创意写作大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
(5)获得省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3.摄影专业的考生,高中阶段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若初试后未取得复试资格,可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证明,经我校审核确认后可进入复试:
(1)摄影作品入选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或“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
(2)摄影作品发表于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中国摄影》、《中国摄影报》或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中国摄影家》;
(3)获得省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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