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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浙江传媒学院学院概况

浙江传媒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建高校,是一所行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传媒类高校。2004年9月8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莅临学校考察指导,提出了“紧跟时代、突出特色”的重要办学指示精神。在4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秉承“敬业、博学、求真、创新”的校训精神,立足浙江、面向全国、紧贴传媒、服务社会,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等称号。

  学校现有杭州钱塘和桐乡乌镇两个校区,占地1355.14亩,总建筑面积64.2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14500余人,教职员工约1400人,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级引才计划入选者、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全国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省部级以上人才以及行业高端人才150余人。

  学校涵盖艺术学、文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等6个学科门类,有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省一流学科,新闻与传播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35个本科专业,其中18个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学、数字媒体技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编辑出版学、文化产业管理、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摄影、传播学、广播电视工程、网络工程、戏剧影视文学等13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网络与新媒体、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等10个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新时代新征程,学校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望,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卓越名校、传媒名镇、艺术名片,努力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特色高水平传媒大学,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一)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1)

【注】:以上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考生按各省考试院(招生办)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二)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2)

  【注】:1.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云南、重庆等23个省份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相应省统考成绩;辽宁考生报考参照辽宁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云南、重庆等23个省份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相应省统考成绩。

  3.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甘肃、贵州、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山东、山西、上海、四川、天津、重庆等15个省份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相应省统考成绩。

  4.摄影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云南、重庆等22个省份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相应省统考成绩。

  (三)影视表演、导演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注】:1.表演专业:①甘肃、广东、河北、黑龙江、江苏、江西、内蒙古、陕西、天津、新疆等10个省份的考生,按各省考试院(招生办)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②浙江、安徽、福建、贵州、河南、湖北、湖南、辽宁、山东、山西、上海、四川、重庆等13个省份的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相应省统考成绩。

  2.戏剧影视导演专业面向全校同年级广电艺术类和影视表演类的学生进行校内选拔。

  (四)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注】: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宁夏、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重庆等27个省份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相应省统考成绩。各招生省份具体专业计划,以教育部和各省考试院(招生办)最终审定的计划为准。

  (五)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注】:1.音乐表演(声乐)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福建、河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江西、辽宁、山东、山西、四川等13个省份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相应省统考成绩。

  2.音乐表演(钢琴)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西、辽宁、山东、山西、四川等12个省份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相应省统考成绩。

  3.音乐表演的琵琶、扬琴、二胡、竹笛、小提琴、大提琴、手风琴等器种专业承认拟招生省份相应省统考成绩。

  4.舞蹈编导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广东、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吉林、江西、辽宁、山西、四川、重庆等13个省份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相应省统考成绩。

  5.艺术与科技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甘肃、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江西、辽宁、山西、上海等13个省份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相应省统考成绩。

  (六)招生计划其他说明

  1.学校公共外语课仅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校后存在学习风险,请慎重报考。

  2.承认省统考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与各省统考类别对应关系,详见我校《2023年承认省统考成绩招生艺术类专业与省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

  3.以上招生计划非最终计划,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和各省考试院(招生办)最终审定的计划为准。

  4.学费如有变动,按2023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二、考试报名

  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专业(方向)属省级统考涉及有要求的,考生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或合格证明。省级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方向),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23年艺术类校考专业与省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2023年所在省份高考报名资格者。

  2.未按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有关规定执行者。

  报名安排:

  1.初试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3日。

  2.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2个专业(方向)。

  3.网上报名、缴费通过“小艺帮”APP进行,具体报名方式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关于浙江传媒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的温馨提示》。

  专业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8〕32号文件规定,我校各专业(方向)报名考试费标准如下:每人次180元。考生报名缴费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不予退还。

  注意事项:

  1.准确完整的考生信息与高考录取密切相关,为确保信息采集的准确率,请考生务必仔细填报、认真核对。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浙江传媒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和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误报、错报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缴费,报考资料审核未通过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凡参加我校202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网上报名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浙江传媒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有关说明,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规定、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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