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传媒学院普通高考文史理工类专业面向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艺术类各专业按照学校《2018年招生简章》规定的省份进行招生。最终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定公布的为准。请考生仔细阅读《浙江传媒学院2018年招生录取章程》,了解浙江传媒学院专业填报要求及招生录取政策。
浙江传媒学院2018年各省普通类及艺术类分省招生计划汇总表
注:1、超出一批省控线分差中“-”符号表示低于该省(市、自治区)当年一批省控线分值。
2、因各省份艺术类分省计划专业录取批次均不相同,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3、最终招生计划、批次等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定公布的为准。
4、本统计表不含艺术类全国计划、港澳台地区、地方专项、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对口支援等计划数据。
浙江传媒学院2018年艺术类全国计划专业汇总表
注:1、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65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外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65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录音艺术: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5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5、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100。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以各省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线为准;浙江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为当年第一段线分数。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和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为准,如未给定参考分数的省份,参考分数=(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6、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综合分=专业分×40%+文化折算分×60%。
7、艺术类各专业具体录取原则详见学校招生网《2018年招生录取章程》,以《2018年招生录取章程》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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