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 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 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 止)。
(三)文理科要求 我院除招收高考报考科类为艺术类(文理兼招)的考生外,建筑学和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招收普通文科类和理科类考生,文化最低 控制分数线执行二本线(分文理),参加普通类二本批次录取。其中 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免试,按艺术类专业培养,授予艺术学学士学 位。
(四)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声乐演唱类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听音、辩音、节奏感、音乐记忆 力和识谱能力(简谱或五线谱均可),发声器官良好,能较完整地演 唱歌曲,会一种乐器或具备学乐器的条件;乐器演奏类考生应能较熟
练地进行本专业乐器演奏,演奏基本方法正确,具有较好的音准、节奏感、具有较强的音乐表现能力。
2.戏剧表演及播音主持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 清楚,无色盲、色弱,裸视 1.0 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有较强的普 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3.美术及艺术设计类各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影视摄影与制 作专业考生应无色盲、色弱。
二、报考程序及相关安排
艺术类考试报名分为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的普通高考 报名和招生院校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普通高考报名
1.按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报考条件者,领取 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
2.凡未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进行资格报名的考生,均 不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专业考试报名
1.省统考及云南艺术学院校考报名
①今年云南省统考(专业限音乐学、舞蹈学和美术学及艺术设计 类)和我院所有艺术类专业校考不再组织现场报名,一律进行网上报 名,网报系统地址为 http:// www.artstudent.cn。
②考生取得县(市、区)招办签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
后,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络注册、验证及专业报名,并按规定标准进行网上缴费(具体收费标准以网上公布为准)。
③允许考生兼报两个以上专业,须分别报名、分别缴费、分别考试。
④考生一经网上缴费确认,将不予退费。
⑤报名结束后,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并到相关考点确认考试安排,凭《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⑥专业报名流程及操作指南敬请关注我院校园网。
2.省外院校来昆设点专业考试报名
①考生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及身份证直接到我 院现场报考,按报考须知要求,办理专业考试手续,并按规定标准缴 纳考试费(具体收费标准看报名现场公示栏)。
②报名结束即可现场打印准考证,凭《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 试。
③其它未尽事宜,敬请关注相关省外院校招生简章。
(三)时间安排
事项 |
考试类型 |
||
省统考 |
云南艺术学院校考 |
省外院校来昆设点专业考试 |
|
专业报名 |
2016 年1月9日至 11 日 |
2016年1月9日至15日 |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 月 2 日 |
考生打印准考证 |
2016 年 1 月 13 日至 14 日 |
2016 年 1 月 18 日至 20 日 |
|
考生确认考场 |
2016 年 1 月 15 日 |
2016 年 1 月 21 日 |
2016 年 1 月 30 日至 2 月 4 日 |
专业考试 |
2016 年 1 月 16 日至 20 日 |
2016 年 1 月 22 日至 29 日 |
(四)考点设置
专业考点(含统考、云南艺术学院校考及省外院校来昆设点专业 考试)设在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
三、招生专业、学制、录取原则及收费情况
学院 |
招收专业 |
学 制 |
学费 万元/学年 |
录取原则 |
音乐 学院 |
音乐学(师范类)本科 |
4 |
0.85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音乐表演(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键盘演奏、管 弦打击乐演奏、现代音乐、合唱)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本科 |
5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音乐学(民族音乐理论)本科 |
4 |
0.85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音乐学(音乐治疗)本科 |
4 |
0.85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舞蹈 学院 |
舞蹈学(舞蹈教育)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舞蹈学(民族舞蹈理论)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舞蹈编导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舞蹈表演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戏剧 学院 |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戏剧学本科 |
4 |
0.85 |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
戏剧影视文学本科 |
4 |
1 |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戏剧影视导演本科 |
4 |
1 |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电影 电视 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 |
4 |
1 |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 |
4 |
1 |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
录音艺术本科 |
4 |
1 |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
美术 学院 |
美术学(师范类)本科 |
4 |
0.85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美术学(史论)本科 |
4 |
0.85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绘画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中国画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雕塑本科 |
5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摄影本科 |
4 |
1 |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
书法学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艺术 设计 学院 |
艺术设计学本科 |
4 |
0.85 |
按文化排名择优录取 |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环境设计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产品设计本科 |
4 |
1 |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
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 |
4 |
1 |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
数字媒体艺术本科 |
4 |
1 |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
动画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建筑学本科 |
5 |
0.45 |
按文化排名择优录取 |
|
艺术 文化 学院 |
文化产业管理本科 |
4 |
0.85 |
按文化排名择优录取 |
表演(礼仪与公关艺术)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高等 职业 教育 学院 |
音乐表演(技能与应用)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视觉传达设计(技术与应用)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视觉传达设计(职业教育)本科(限招“三校生”)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艺术教育(职业教育)本科(限招“三校生”)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注:1.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详见云南省2016年4至5月的《招生报》(计划版)。
2.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成绩必须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方能按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视觉传达设计(职业教育)和艺术教育(职业教育)本科专业限招“三校生”(即技校、中专或职高毕业生),报考上述两个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三校生”文化考试,报考其余专业的普通高中应届考生、社会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考。
四、各专业考试类型、科目及要求
招生专业及方向 |
考试类型 |
考试科目及要求 |
音乐学(师范类) |
音乐学统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1.音乐基础笔试——听音记谱80 分,音乐基础理论 20 分,考试时间 2 小时,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2.声乐演唱(面试)——自选歌曲1 首,要求演唱完整,以满分100分计入总 分。 3.键盘及其它乐器演奏(面试)——自选曲目1 首,要求演奏完整,考试时间 4 分钟以内,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
美术学(师范类) |
美术学及艺术设计类统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选报各相关专业志愿, 总分 300 分。 1.素描(笔试)——造型准确,光影表现,限用铅笔,考试时间3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色彩(笔试)——限用水粉、水彩,考试时间3 小时,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 分。 3.速写(笔试)——构思新颖,构图完整,造型准确。任选铅笔、碳笔、钢笔、圆珠笔等工具表现,考试时间 0.5 小时,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
艺术设计学 |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音乐表演(演唱)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音乐基础笔试——其中听音记谱70 分,音乐基础理论 30 分,考试时间 2 小时,以满分100 分计入总分。 2.专业主科面试——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考试时间4 分钟以内,以满分 200 分计入总分。 |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 演奏)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本专业方向含二胡、古筝、琵琶、扬琴、竹笛、民族打击乐、笙、唢呐。 1.音乐基础笔试——其中听音记谱70 分,音乐基础理论30 分,考试时间2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专业主科面试——①演奏练习曲;②自选乐曲一首;③视奏。演奏大型乐曲 的考生请选择最有代表性的片段进行演奏,考试时间8分钟以内,以满分200 分计入总分。 |
音乐表演(键盘演奏)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音乐基础笔试——其中听音记谱70 分,音乐基础理论 30 分,考试时间 2 小时,以满分100 分计入总分。 2.专业主科面试——钢琴考试要求:①车尔尼 740 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巴赫平均律一首(序曲与 赋格),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②音阶、琶音、和弦(任选一首三个升 降号以上的大调及关系小调,同、反向四个八度);③视奏。 手风琴、巴杨琴考试要求:①练习曲(车尔尼299 以上或相等程度练习曲一首)、 复调作品(巴赫二部创意曲或相等程度复调作品一首)、乐曲(外国或中国作 品一首);②音阶、琶音(C、F、G 大调;a、d、e 和声小调、C 大三和弦分解 琶音、A 大三和弦分解琶音);③视奏。 考试时间 8 分钟以内,以满分 200 分计入总分。 |
音乐表演(管弦打击 乐演奏)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本专业方向含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管、圆号、小号、长号、小 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西洋打击乐。 1.音乐基础笔试——其中听音记谱70 分,音乐基础理论 30 分,考试时间 2 小时,以满分100 分计入总分。 2.专业主科面试—— 西洋打击乐考试要求:①西洋打击乐专业用小军鼓与马林巴各演奏乐曲或练习 曲一首(自选);②视奏。 管乐、弦乐考试要求:①演奏练习曲或乐曲一首(自选);②视奏。 注:所有专业演奏乐曲的考生请选择最有代表性的片段进行演奏考试,考试时 间 8 分钟以内,以满分 200 分计入总分。 |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本专业方向含演唱、演奏(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斯、流行键盘、流行打击 乐、萨克斯)。 1.音乐基础笔试——其中听音记谱70 分,音乐基础理论 30 分,考试时间 2 小时,以满分100 分计入总分。 2.专业主科面试——演唱考试要求:自选歌曲一首,流行风格,考试时间 4 分钟以内(考生提交的 伴奏带必须是可以在CD 机上能播放的 CD 碟片)。 器乐考试要求:①演奏音阶、练习曲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演奏大型乐曲的 考生请选择最有代表性的片段进行演奏;②视奏;③流行打击乐演奏架子鼓及 小军鼓乐曲和练习曲各一首。 考试时间 4 分钟以内,以满分 200 分计入总分。 |
音乐表演(合唱)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音乐基础笔试——其中听音记谱70 分,音乐基础理论 30 分,考试时间 2 小时,以满分100 分计入总分。 2.专业主科面试——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考试时间4 分钟以内,以满分 140 分计入总分。 3.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可进行器乐演奏、舞蹈、朗诵、艺术体操、曲艺、小品等其中一项即可(考试用品自备),以满分 60 分计入总分。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音乐基础笔试——其中听音记谱50 分,乐理 60 分,基础和声 30 分,考试 时间 3 小时,以满分 140 分计入总分。 2.音乐创作笔试——《歌曲写作》或《器乐曲写作》,考试时间3 小时,以满分120分计入总分。 3.器乐演奏、视唱、面试——器乐以键盘为主,亦可演奏其它乐器。其中器乐演奏20分,视唱 10 分、面试 10 分,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
音乐学(民族音乐理 论)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音乐基础笔试—— 其中听音记谱 70 分,音乐基础理论30 分,考试时间 2 小时,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2.论文写作及音乐艺术常识(笔试)——其中论文写作40 分,音乐艺术常识 60 分,考试时间为 2 小时,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3.演唱或演奏(面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
音乐学(音乐治疗)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音乐基础笔试—— 其中听音记谱70分,音乐基础理论 30 分,考试时间 2 小时,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2.音乐艺术常识(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3.演唱或演奏(面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
舞蹈学(舞蹈教育)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舞蹈基本素质测试(面试)——以满分140分计入总分。 2.舞蹈自选片段(面试)——考试时间2 分钟以内,以满分 130 分计入总分。 3.舞蹈基础理论(面试)——口试、舞蹈常识,以满分30 分计入总分。 |
舞蹈学(民族舞蹈理 论)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舞蹈基本素质测试(面试)——以满分120 分计入总分。 2.舞蹈自选片段(面试)——考试时间2 分钟以内,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3.舞蹈动作模仿(面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4.笔试——以满分 30 分计入总分。 |
舞蹈编导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自创舞蹈片段(面试)——考试时间限2分钟以内,以满分 90 分计入总分。 2.即兴表演(面试)——以满分90分计入总分。 3.命题编舞(面试)——以满分120分计入总分。 |
舞蹈表演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目测、舞蹈自选片段(面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舞蹈素质测试、舞蹈技术技巧测试(面试)——以满分120 分计入总分。 3.舞蹈模仿、舞蹈即兴表演(面试)——以满分80 分计入总分。 |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1.集体小品表演(面试)——根据现场出题进行,以满分 80 分计入总分。 2.命题小品(面试)——根据现场出题进行,以满分80分计入总分。 3.自备朗诵(面试)——文体不限,以满分120分计入总分。 4.特长展示(面试)——可进行歌唱、舞蹈、曲艺、器乐演奏等,考试用具自 备,以满分 20 分计入总分。 |
表演(模特与服装造 型)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基本素质测试(面试)——以满分150 分计入总分。 (1)穿泳装、整体形象目测(身高及身体比例测量); (2)自选舞蹈表演(要求穿形体服)。 2.整体测试(面试)——以满分150 分计入总分。 (1)形体及舞蹈动作模仿; (2)模特 T 台表演模仿(要求穿高跟鞋)。 |
戏剧学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社会现象评论(笔试)——命题写作,考试时间2 小时,以满分 80 分计入 总分。 2.叙事散文写作(笔试)——根据规定材料写作,考试时间2 小时,以满分70 分计入总分。 3.面试——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1)命题编讲故事; (2)命题集体小品表演。 |
戏剧影视文学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小小说写作(笔试)——根据规定材料写作,考试时间2 小时,以满分 80 分计入总分。 2.影视剧评论(笔试)——考试时间4小时,以满分70分计入总分。 3.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以满分150 分计入总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自备朗诵(面试)——自选散文、小说片段、诗歌或寓言一篇进行朗诵,以 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2.命题朗诵(面试)——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命题朗诵,以满分80 分计入 总分。 3.命题评述(面试)——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命题评述,以满分100 分计入 总分。 4.特长展示(面试)——可进行小品、歌唱、舞蹈、艺术体操、美术、曲艺、 器乐演奏等(朗诵除外),考试用具自备,以满分 20 分计入总分。 |
戏剧影视导演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命题导演小品(面试)——根据命题进行小品表演,以满分150 分计入总分。 2.命题讲述故事(面试)——根据命题讲述故事,以满分100 分计入总分。 3.影视剧评论(笔试)——考试时间4 小时,以满分 50 分计入总分。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素描(笔试)——考试时间3 小时,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2.色彩(笔试)——考试时间3 小时,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
广播电视编导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编导综合素质测试(笔试)——包含影视作品读解分析及编导创意能力测试, 考试时间 2.5 小时 ,以满分 200 分计入总分。 2.面试——考试时间 3 分钟内,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1)自我介绍:简要介绍个人特点以及与专业相关能力和特长,其间不得透 露考生姓名考号等相关信息; (2)命题口述:简要说明概括抽签问题内容,并根据抽签命题内容以及对考 委提问的思考与分析进行口头表述。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色彩(笔试)——根据视觉元素文字提示进行色彩绘画创作,强调造型、构 成、透视与色彩表现能力,考试时间 3 小时,以满分 120 分计入总分。 2.美术作品分析(笔试)——写实性彩色、黑白美术作品分析 ,考试时间 2 小时,以满分80 分计入总分。 3.面试——考试时间 5 分钟内,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1)测量身高及检测辨色力; (2)自我介绍; (3)艺术作品展示(美术、图片摄影作品); (4)回答问题(以美术基础知识为主,根据抽签内容进行表述)。 |
录音艺术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影视声音听觉基本素质测试(笔试)——包含音乐基础理论、音高听辨、影 视音响听辨、音乐基本常识、影视声音作品赏析基本能力测试,考试时间 3 小时 ,以满分 200 分计入总分。 2.面试——考试时间 5 分钟内,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1)才艺展示(考察声乐及器乐表演能力;演唱或演奏完整作品一首;除钢 琴外乐器自备); (2)根据考委要求回答问题(初高中物理电声学基本常识,综合艺术素质)。 |
美术学(史论) |
校考 |
五个专业<含方向>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选 报各相关专业志愿,总分 300 分。 1.素描(笔试)——要求构图合理,造型准确,有一定的绘画表现力,限用铅 笔,考试时间 3 小时,以满分150 分计入总分。 2.色彩(笔试)——要求构图合理,色调协调,造型准确,具有一定的色彩表 现能力,限用水粉、水彩表现,考试时间 3 小时,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
绘画 |
||
中国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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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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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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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学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书法(笔试)——要求考生掌握相关的书法基础技能和知识,基本懂得“字 法、笔法、章法”应用,了解经典法帖的临习经验和理念,考试时间 1.5 小时, 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2.书法创作(笔试)——命题诗词创作,要求行笔规范,书体传承有源,作品 体现艺术品味,书体不限,考试时间 1.5 小时,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
产品设计 |
校考 |
四个专业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选报各相关 专业志愿,总分 300 分。 1.素描(笔试)——按照给定人物照片(带手部的半身像),用线描及光影两 种形式表现,限用铅笔,考试时间 3 小时,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2.色彩(笔试)——按照指定的静物(给出名称和数量),用写实手法进行色 彩表现,限用水彩或水粉,考试时间 3 小时,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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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 |
||
动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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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礼仪与公关艺 术)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形体风度评测(面试)——以满分150 分计入总分。 2.个人才艺展示(面试)——考试用具自备,以满分50 分计入总分。 3.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自我介绍、回答问题等,以满分100 分计入总分。 |
音乐表演(技能与应 用)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听音记谱(笔试)——内容为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试、旋律等,以 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2.专业主科(面试)——歌曲演唱或钢琴演奏,自选曲目一首,要求演唱(含 民族、美声、通俗唱法)或演奏完整,以满分 200 分计入总分。 |
视觉传达设计(技术 与应用) |
校考 |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创意素描(笔试)——限用铅笔、炭笔表现,考试时间3小时,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2.色彩设计(笔试)——限用水粉或水彩表现,考试时间3小时,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
视觉传达设计(职业 教育) |
校考 |
限招三校生,实行专业一次性考试,总分300分。 1.基础素描(笔试)——限用铅笔、炭笔表现,考试时间3 小时,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2.色彩设计(笔试)——限用水粉或水彩表现,考试时间3 小时,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
艺术教育(职业教育) |
校考 |
限招三校生,实行专业一次性考试,总分300分。 1.专业主修──考试时间 5 分钟以内,以满分200分计入总分,在以下内容中 任选一种: (1)舞蹈自选片段; (2)歌曲演唱或器乐演奏; (3)自选散文、小说片段或诗歌一篇进行朗诵。 2.基本素质测试──自备 200 字以内自我介绍,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
注:1.音乐学(民族音乐理论)、音乐学(音乐治疗)及音乐表演所有专业方向“音乐基础 笔试”科目进行一次性考试,成绩通用。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一年级统一进行专业基础课学习,进入二年级方可自主选择专业方 向(含剧情片、纪录片、日常电视节目、电视新闻)深入学习。
五、政审、体检及录取
(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办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和健康检查。
(二)我院作为教育部确定的 “31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 之一,自行划定本院在全国各省区招生录取时的各艺术类专业文化最 低控制线,在录取前报有关省级招办或招生考试院备案。
(三)参加云南省统考专业的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最低控制线参照 全省统一划定的分数线执行,其余“校考”专业的专业合格线和文化 最低控制线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四)今年云南省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请考生按 照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五)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成绩达到合格线、 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根据各专业录取原则,参照考生 填报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后,按计划择优录取。
(六)各专业的录取线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七)新生入学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违纪舞弊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 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退回原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六、其它说明
(一)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二)不查卷,可查分。今年考生可通过网报系统查询及打印成 绩通知单,我院不再安排邮局寄送,查询时间及操作指南敬请关注我 院校园网。
(三)考生所需的画具、乐器(钢琴除外)等考试用品一律自备, 车旅费、食宿费自理,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
(四)为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云南艺术学 院纪委对招生考试及录取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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