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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播音主持艺考2010年真题

天津师范大学播音主持艺考真题

 

第一部分  初试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

自备稿件朗读,限时3分钟。体裁、题材不限 。满分100分。

1.吐字与发声(40%)

2.思维与理解(25%)

3.语言表达(25%)

4.综合素质(10%)

 

二、评分标准


等级

 

普通话语音与吐字发声

 

(40分)

 

思维与理解(25分)

 

语言表达(25分)

 

综合素质(10分)

 

 

语音准确、无错音;吐字清晰、音色优美

 

思维清晰、理解透彻

 

语言流畅、表达精彩、思想深刻、反应敏捷

 

气质优雅、形象端庄、仪态优美

 

 

语音较准确、有个别错音;吐字较清楚、音色较好

 

思维较清晰、理解比较透彻

 

语言通畅、表达准确、思路清晰、反应较快

 

气质良好、形象端正、仪态大方

 

 

语音基本标准、有较多错音;吐字基本清楚、音色一般

 

思路基本清楚、理解力尚可

 

语言基本通顺、表达基本准确、思路基本清楚、反应一般

 

气质、形象一般、仪态尚可

 

 

语音不太标准、有较多错音;吐字不太清楚、音色较差

 

思路不清楚、理解力较差

 

语言不太通顺、表达不太准确、思维比较混乱、反应迟钝

 

气质、形象较差、仪态失当

 

备注

 

音色标准可以与形象条件按或然性选择,即:按与形象条件互补考虑,对形象条件突出的考生可在语音准确、吐字清晰的前提下适当降低音色标准。

 

 

 

 

 

形象标准可以与音色条件按或然性选择,即:重视形象、不唯形象,对音色特别好的(符合广播电台主播要求)考生,按与声音条件互补考虑,适当降低形象标准。

 

第二部分  复试

 

一、考试内容

 

现场抽题:稿件朗读、即兴评述。

1.新闻播报(30%)

2.文学作品朗诵(20%)

3.主持人话题评述(40%)

4.综合素质(10%)

 

二、评分标准

 

(一)新闻播报的评分标准(30分)

优等:

1.新闻观念、创作原则

具有新闻从业者和党的宣传员的基本素质,具有一定的驾御新闻稿件的能力,尊重稿件所提供的文字内容,本着服务于事实、服务于受众的原则,以新闻工作者特有的敏感及强烈的播讲愿望、良好的精神状态,完成形之于声、及于受众播报过程。

2.对新闻稿件的理解与把握

能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准确把握新闻事实,对新闻事实的叙述清晰、感受具体、新鲜感强、感情真挚、基调准确。具体能够做到导语纲举鲜明、导向清晰;主体的重点突出、层次清晰;结尾过渡自然、平稳自信。并且在播报过程中能最大限度的传达新意,体现新鲜感。

3.把握新闻播报语言状态

叙事清楚,新鲜感强,播报状态积极。语音规范严谨、清晰集中,音色朴实大方、明朗圆润,语句规整,层次清晰,语意集中。对长句子处理恰当。

良等:

具有一定的新闻从业者素质和驾驭稿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对新闻稿件的整体把握较好,基本能够做到叙事清晰、新鲜感强。语言规范,声音条件良好,节奏基本得当。

语音较规范,音色较明亮,字正腔圆,语句较规整,层次较清晰,语意较集中。但在表达中对稿件播读的局部处理有不当之处;语言中由于临场发挥或状态问题而出现错误、停顿、重复等语流不畅问题;有个别语音问题,但不成系统性错误,可以通过训练改正。

中等:

对新闻稿件有一定的把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完成新闻事实的叙述。

但对稿件和事实的理解程度不深,出现错误、停顿、重复等语流不畅问题较明显,语音欠规范。

差等:

没有对稿件充分理解,整体驾驭新闻稿件的意识和语言能力薄弱,语音不规范。

(二)文学作品朗读评分标准(20分)

优等:

1.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以及形象思维能力

对文艺作品有较强的理解力和感受力,不仅能全面而深入理解文字所提供的内容,并且形象思维能力强,能依据稿件进行丰富而具体的想象和联想。

2.语言表达能力和音色变化能力

能运用符合稿件需要的有声语言,叙事清楚明确,表达声情并茂,语言自然真挚,音色变化细腻丰富,具有较强的感染力。

良等:

基本能够驾御所提供的文学作品,具有一定的理解力和感受力,语言表达平易自然,有一定的表现力。情绪饱满,用情较恰当,基本符合稿件需要。但对于某些细节缺乏深入细致的感受,感染力稍欠。

中等:

有一定的感情变化,基本完成文艺作品的朗读,但理解力和感受力一般,表现力和感染力有限。

差等:

理解力和感受力较差,不能深入而全面理解文字内容,形象思维能力差,语言平铺直叙、干巴呆板。或者语言的表达不以内心的真情实感为依据,而是玩弄技巧,扭捏作态,缺乏自然真挚的美感。

(三)主持人话题评述评分标准(40分)

优等:

1.主持人观念和话题操作技巧

明确自身主持人身份,具有熟练的话题操作技巧,根据抽签话题的题目,能迅速、条理地组织内部语言,顺利完成话题的进入、话题的衔接转换、话题的结束等过程。观点鲜明独特,内容充实、言之有物,逻辑严密、结构清晰,倾向明确、目的鲜明。

2.口语表达能力

充分运用有声语言技巧,语言通俗简洁,生动灵活,语音规范清晰,声音朴实大方,表达有感染力,有启发性。

良好:

对自身主持人身份具有较为明确的认识,能围绕话题展开表达,话题内容比较充实,结构比较清晰条理。

语表达中可能有一些随意性等问题存在,但不影响整体表达效果。

中等:

基本完成话题,有一定表达内容。但内容较为一般,结构欠严密,表达缺乏鲜明的目的性和感染力。

差等:

对所抽到的话题缺乏一定认识,对话题内容和结构的组织有偏差和失误。内容苍白乏味,语句组织松散凌乱。

(四)综合素质评分标准(10分)

1.形象、气质

气质高雅、形象端庄、着装得体、举止稳重,仪态大方。

2.语音、发声

音色朴实大方,饱满圆润,无声音沙嘶劈哑等现象。发音器官构造好,无咬合不良,无下颌突出(俗“地包天”),无舌尖肥大、两个舌尖等口腔构造问题。

吐字规范准确、清晰集中。词汇、语法正确,语调自然,表达流畅,感情饱满。

3.新闻素养、文学修养、语言能力

具有一定的新闻素质,有一定的亲和力。

具有较高的文学素养,语言表达深入而具体。

具有一定的有声艺术语言功力和副语言技巧,语言变化丰富,表达声情并茂,具有艺术的美感。

(五)备注

在分项计分的前提下考虑互补的原则,对新闻播报、文学作品朗读、主持人话题评述各项中某单项特别突出而另一单项稍有欠缺者,不应单项否决。对形象思维特别丰富的考生而逻辑思维稍欠的考生,或逻辑思维特别缜密而形象思维稍欠的考生,也不应单项否决。对声音条件突出而形象一般者,对形象条件突出而音色一般者,也可按互补原则适当考虑。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复试考核基本标准

 

题型

 

考核要点

 

等级及参考分数

 

备注

 

 

 

 

 

新闻播报

 

1.新闻观念、创作原则

 

2.新闻稿件理解与把握

 

3.新闻播报语言状态

 

符合25-30

 

基本符合20-24

 

尚可15-19

 

 

15分以下

 

在分项计分的前提下考虑互补的原则,对新闻播报、文学作品朗读、主持人话题评述各项中某单项特别突出而另一单项稍有欠缺者,不应单项否决。对形象思维特别丰富的考生而逻辑思维稍欠的考生,或逻辑思维特别缜密而形象思维稍欠的考生,也不应单项否决。对声音条件突出而形象一般者,对形象条件突出而音色一般者,也可按互补原则适当考虑。

 

文学作品朗读

 

1.对文学作品理解力、感受力,以及形象思维能力。

 

2.语言表达能力和音色变化能力

 

符合16-20

 

基本符合11-15

 

尚可 6-10

 

 

5分以下

 

主持人话题评述

 

1.主持人观念

 

2.话题操作技巧

 

3.口语表达能力

 

符合30-40

 

基本符合20-29

 

尚可10-19

 

 

10分以下

 

综合素质

 

1.形象、气质

 

2.语音、发声

 

3.新闻素养、文学素养、语言素养

 

符合8-10

 

基本符合5-7

 

尚可3-5

 

 

3分以下

注:评分标准统一为四档: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4分;中等:65——74分;较差:65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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