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初试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
自备稿件朗读,限时3分钟。体裁、题材不限 。满分100分。
1.吐字与发声(40%)
2.思维与理解(25%)
3.语言表达(25%)
4.综合素质(10%)
二、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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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语音与吐字发声
(40分) |
思维与理解(25分) |
语言表达(25分) |
综合素质(10分) |
优 |
语音准确、无错音;吐字清晰、音色优美 |
思维清晰、理解透彻 |
语言流畅、表达精彩、思想深刻、反应敏捷 |
气质优雅、形象端庄、仪态优美 |
良 |
语音较准确、有个别错音;吐字较清楚、音色较好 |
思维较清晰、理解比较透彻 |
语言通畅、表达准确、思路清晰、反应较快 |
气质良好、形象端正、仪态大方 |
中 |
语音基本标准、有较多错音;吐字基本清楚、音色一般 |
思路基本清楚、理解力尚可 |
语言基本通顺、表达基本准确、思路基本清楚、反应一般 |
气质、形象一般、仪态尚可 |
差 |
语音不太标准、有较多错音;吐字不太清楚、音色较差 |
思路不清楚、理解力较差 |
语言不太通顺、表达不太准确、思维比较混乱、反应迟钝 |
气质、形象较差、仪态失当 |
备注 |
音色标准可以与形象条件按或然性选择,即:按与形象条件互补考虑,对形象条件突出的考生可在语音准确、吐字清晰的前提下适当降低音色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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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标准可以与音色条件按或然性选择,即:重视形象、不唯形象,对音色特别好的(符合广播电台主播要求)考生,按与声音条件互补考虑,适当降低形象标准。 |
第二部分 复试
一、考试内容
现场抽题:稿件朗读、即兴评述。
1.新闻播报(30%)
2.文学作品朗诵(20%)
3.主持人话题评述(40%)
4.综合素质(10%)
二、评分标准
(一)新闻播报的评分标准(30分)
优等:
1.新闻观念、创作原则
具有新闻从业者和党的宣传员的基本素质,具有一定的驾御新闻稿件的能力,尊重稿件所提供的文字内容,本着服务于事实、服务于受众的原则,以新闻工作者特有的敏感及强烈的播讲愿望、良好的精神状态,完成形之于声、及于受众播报过程。
2.对新闻稿件的理解与把握
能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准确把握新闻事实,对新闻事实的叙述清晰、感受具体、新鲜感强、感情真挚、基调准确。具体能够做到导语纲举鲜明、导向清晰;主体的重点突出、层次清晰;结尾过渡自然、平稳自信。并且在播报过程中能最大限度的传达新意,体现新鲜感。
3.把握新闻播报语言状态
叙事清楚,新鲜感强,播报状态积极。语音规范严谨、清晰集中,音色朴实大方、明朗圆润,语句规整,层次清晰,语意集中。对长句子处理恰当。
良等:
具有一定的新闻从业者素质和驾驭稿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对新闻稿件的整体把握较好,基本能够做到叙事清晰、新鲜感强。语言规范,声音条件良好,节奏基本得当。
语音较规范,音色较明亮,字正腔圆,语句较规整,层次较清晰,语意较集中。但在表达中对稿件播读的局部处理有不当之处;语言中由于临场发挥或状态问题而出现错误、停顿、重复等语流不畅问题;有个别语音问题,但不成系统性错误,可以通过训练改正。
中等:
对新闻稿件有一定的把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完成新闻事实的叙述。
但对稿件和事实的理解程度不深,出现错误、停顿、重复等语流不畅问题较明显,语音欠规范。
差等:
没有对稿件充分理解,整体驾驭新闻稿件的意识和语言能力薄弱,语音不规范。
(二)文学作品朗读评分标准(20分)
优等:
1.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以及形象思维能力
对文艺作品有较强的理解力和感受力,不仅能全面而深入理解文字所提供的内容,并且形象思维能力强,能依据稿件进行丰富而具体的想象和联想。
2.语言表达能力和音色变化能力
能运用符合稿件需要的有声语言,叙事清楚明确,表达声情并茂,语言自然真挚,音色变化细腻丰富,具有较强的感染力。
良等:
基本能够驾御所提供的文学作品,具有一定的理解力和感受力,语言表达平易自然,有一定的表现力。情绪饱满,用情较恰当,基本符合稿件需要。但对于某些细节缺乏深入细致的感受,感染力稍欠。
中等:
有一定的感情变化,基本完成文艺作品的朗读,但理解力和感受力一般,表现力和感染力有限。
差等:
理解力和感受力较差,不能深入而全面理解文字内容,形象思维能力差,语言平铺直叙、干巴呆板。或者语言的表达不以内心的真情实感为依据,而是玩弄技巧,扭捏作态,缺乏自然真挚的美感。
(三)主持人话题评述评分标准(40分)
优等:
1.主持人观念和话题操作技巧
明确自身主持人身份,具有熟练的话题操作技巧,根据抽签话题的题目,能迅速、条理地组织内部语言,顺利完成话题的进入、话题的衔接转换、话题的结束等过程。观点鲜明独特,内容充实、言之有物,逻辑严密、结构清晰,倾向明确、目的鲜明。
2.口语表达能力
充分运用有声语言技巧,语言通俗简洁,生动灵活,语音规范清晰,声音朴实大方,表达有感染力,有启发性。
良好:
对自身主持人身份具有较为明确的认识,能围绕话题展开表达,话题内容比较充实,结构比较清晰条理。
语表达中可能有一些随意性等问题存在,但不影响整体表达效果。
中等:
基本完成话题,有一定表达内容。但内容较为一般,结构欠严密,表达缺乏鲜明的目的性和感染力。
差等:
对所抽到的话题缺乏一定认识,对话题内容和结构的组织有偏差和失误。内容苍白乏味,语句组织松散凌乱。
(四)综合素质评分标准(10分)
1.形象、气质
气质高雅、形象端庄、着装得体、举止稳重,仪态大方。
2.语音、发声
音色朴实大方,饱满圆润,无声音沙嘶劈哑等现象。发音器官构造好,无咬合不良,无下颌突出(俗“地包天”),无舌尖肥大、两个舌尖等口腔构造问题。
吐字规范准确、清晰集中。词汇、语法正确,语调自然,表达流畅,感情饱满。
3.新闻素养、文学修养、语言能力
具有一定的新闻素质,有一定的亲和力。
具有较高的文学素养,语言表达深入而具体。
具有一定的有声艺术语言功力和副语言技巧,语言变化丰富,表达声情并茂,具有艺术的美感。
(五)备注
在分项计分的前提下考虑互补的原则,对新闻播报、文学作品朗读、主持人话题评述各项中某单项特别突出而另一单项稍有欠缺者,不应单项否决。对形象思维特别丰富的考生而逻辑思维稍欠的考生,或逻辑思维特别缜密而形象思维稍欠的考生,也不应单项否决。对声音条件突出而形象一般者,对形象条件突出而音色一般者,也可按互补原则适当考虑。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复试考核基本标准
题型 |
考核要点 |
等级及参考分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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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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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播报 |
1.新闻观念、创作原则
2.新闻稿件理解与把握
3.新闻播报语言状态 |
符合25-30 |
基本符合20-24 |
尚可15-19 |
差
15分以下 |
在分项计分的前提下考虑互补的原则,对新闻播报、文学作品朗读、主持人话题评述各项中某单项特别突出而另一单项稍有欠缺者,不应单项否决。对形象思维特别丰富的考生而逻辑思维稍欠的考生,或逻辑思维特别缜密而形象思维稍欠的考生,也不应单项否决。对声音条件突出而形象一般者,对形象条件突出而音色一般者,也可按互补原则适当考虑。 |
文学作品朗读 |
1.对文学作品理解力、感受力,以及形象思维能力。
2.语言表达能力和音色变化能力 |
符合16-20 |
基本符合11-15 |
尚可 6-10 |
差
5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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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话题评述 |
1.主持人观念
2.话题操作技巧
3.口语表达能力 |
符合30-40 |
基本符合20-29 |
尚可10-19 |
差
10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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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 |
1.形象、气质
2.语音、发声
3.新闻素养、文学素养、语言素养 |
符合8-10 |
基本符合5-7 |
尚可3-5 |
差
3分以下 |
注:评分标准统一为四档: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4分;中等:65——74分;较差:65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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